
公告日期:2020-02-05
公告编号:2020-006
证券代码:834506 证券简称:ST 雷蒙德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及相关责
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破产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2 月 4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 月 23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蒙德”),住所地:北京市
密云区经济开发区 C 区雁密路 9-1 号 。
陈双聘,男,1963 年 8 月出生,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违规担保、股权质押、冻结事项未披露。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0-006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一、资金占用
2013 年至 2017 年间,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双聘作为雷蒙德(北京)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蒙德)的名义债务人向他人借款并签订借款合同,债务由雷蒙德实际承担,陈双聘有义务将债权人交付的借款全部交由雷蒙德使用。雷蒙德按照上述借款合同共获得借款 2,000 万元,后上述借款均被陈双聘实际占用并使用, 构成资金占用。
2014 年 7 月,雷蒙德向他人借款 2,000 万元,陈双聘为上述借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后上述借款被陈双聘实际占用并使用构成资金占用 。
二、信息披露违规
2017 年 8 月,雷蒙德与他人签订借款协议,借款 2,100 万元,用于偿还前
述借款本金。雷蒙德未就上述重大借款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补充披露公告中未真实反映借款用途,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三、违规担保
2013 年至 2014 年期间,雷蒙德为陈双聘个人借款合计 1,000 万元提供担
保,后借款人与雷蒙德及其他主体就上述借款重新签订借款协议,约定陈双聘、雷蒙德及其他主体尚欠借款人 800 万元。经法院判决,陈双聘、雷蒙德及其他主体向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针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章程》已载明相关决策权限和程序,上述 对外担保发生时均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构成违规对外担保。
四、股权质押、冻结事项未披露
2017 年 12 月 1 日,陈双聘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所持有雷蒙
德股份 2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11%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2018
年 1 月 9 日,雷蒙德补充披露该司法冻结事项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2018 年 3 月 15 日,陈双聘被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所持有
雷蒙德股份 37,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1.67%。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8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14 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2018 年 6 月 1 日,雷蒙德补充披露该司法冻结事项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
公告编号:2020-006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雷蒙德的上述行为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 十四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试行)》
第 1.4 条、第 1.5 条、第 4.1.2 条及第 4.1.4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
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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