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08
公告编号:2020-022
证券代码:834506 证券简称:ST 雷蒙德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破产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因未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停牌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披露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已停滞,且破产程序尚未完结,未能及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开展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
的编制工作,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增加未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停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二)进展情况
破产管理人为加强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督促,努力促使公司
尽早完成审计工作,已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与中兴财光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并已开展审计工作。
根据年报工作计划安排及与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拟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前完成年报审计、编制和披露工作。如公司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仍
无法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密云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作出【(2019)京 0118 破申 7 号民
公告编号:2020-022
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超一阀门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经摇号指定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挂牌公司应当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暂停转让,直至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除后恢复转让。
(二)进展情况
公司破产管理人现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进驻公
司启动破产审查工作,2019 年 7 月 8 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
第七版刊登了关于债权申报的《人民法院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2019 年 7 月 10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申请
破产清算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关于债权申报公告》(公告编
号:2019-034),同时 2019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暨第一
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截止目前,鉴于公司破产程序尚未完结,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无须预计复牌日期。
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咨询信息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陈双聘
(二)电话:010-61027688
(三)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 C 区雁密路 9-1 号
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陈硕
(二)电话:18310201781
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告编号:2020-02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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