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瑜股份: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05
锦瑜股份: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收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
《关于终止重庆锦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7号)
因公司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
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
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