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1-2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的推荐报告
二零一五年八月
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瑞新源”、“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向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提交了“关于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的申请”。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推荐业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调工作指引》”),长江证券对公司的主要业务、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就本次公司申请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出具本报告。
一、对中瑞新源的尽职调查情况
长江证券推荐挂牌中瑞新源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尽调工作指引》的要求,通过交谈、查阅、查询、访谈、分析、考察、取得书面承诺,听取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机构人员意见等调查方法对中瑞新源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事项主要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产品及业务、历史沿革、股份发行及转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规划、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公司管理层相关成员以及其他部分员工等进行了交谈,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律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公司“三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账簿和重要会计凭证、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资料、税收申报表和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制作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报告
二、公司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2011年1月7日,自然人薛江峰、马建朋、白建忠、赵建明,出资1000万
元组建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经天津比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
比伦验内字[2011]第014号”、“津比伦验内字[2011]第046号”《验资报告》验资,
2011年1月7日,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西分局注册,有限公司取得注册
号为12010300014146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设立。
2014年11月18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
起人,并以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6月30日审计的净资产10,272,089.66元按
1.027:1的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共计折合股本1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1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014年11月18日,
发起人各方签署了设立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
2014年12月2日,股份公司召开了第一次股东大会,2014年12月17日,公司
取得了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20103000141463的《营业执照》,
依法成立。
公司自设立以来,每年均完成了工商年检。有限公司系按公司账面净资产折
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颁布的《业务规则》的规定,
公司存续期间可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可认定公司存续已满两年。
综上,公司满足“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要求。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所属行业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的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业,公司为客户
提供建筑节能相关的系统设计、安装调试、软硬件集成等技术服务。公司是国家
发改委第三批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之一,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天津市节能协
会会员,是在北方区域为数不多的拥有楼控节能技术及烟气热回收技术的企业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节能管理,贴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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