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0-21
证券代码:834521 证券简称:中瑞新源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中瑞新源
股票代码:834521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保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外莲花湖胡同*号院*号楼股份变动性质:增持,协议转让方式
变动日期:2016年10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四节 协议转让的目的......7
第五节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高保华
中瑞新源、公司、挂牌公司指 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权
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10月20日通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式增持公司股票64万股,持股比例由9.22%
变为14.22%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高保华,女,汉族,1972年6月25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北京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本科函授毕业。
1989年至1993年在装甲兵指挥学院服兵役。1993年至2000年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卫生局(事业单位)任职员。2000年至今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农机局(事业单位)任职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 直接及间接 占公司已 所持股份性质 股东持股变动 权益
证券 股份
露义务 持有股份数 发行股份 及性质变动情 达到规定披露 变动
简称 种类
人 量(股)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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