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鑫龙鑫:关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解除限制高消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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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29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34530 证券简称:鑫鑫龙鑫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解除限制高消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鑫龙鑫 ”、“公司 ”)于
2024 年11 月4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
露了《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进展情况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在知悉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后,积极与执行申请人大庆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协调处理相关事宜,2024年11月29日鑫鑫龙鑫已全部履行完毕,公司取得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出具结案通知书(2024)黑0603执1370号。至此,大庆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向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2024)黑0603民初213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裴兴星先生因此案被纳入限制高消费的情形已消除。
三、备查文件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4)黑0603执1370号
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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