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7
河北联冠智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广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6,6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谨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有效维护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6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河北联冠智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河北联冠智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6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公司无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生,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后出具了《关于河北联冠智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6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6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内容,2018年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562,224.55元。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运营资金的需求,本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6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6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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