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4534 证券简称:曼恒数字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上海曼恒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曼恒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稳健性理财产品,或拟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择优转入各银行的定期存款账户,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产生,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公告编号:2025-012
三、《关于聘请 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的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前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确认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在制定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时,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确认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在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时,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公告编号:2025-012
特此公告。
上海曼恒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含伟、赵洪进、葛玉辉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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