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聚智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
额、经营存在不确定性等事项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太平洋证券作为北京聚智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是
2 其他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数据存在重大 不适用
错报风险
3 信息披露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存在未按规定披 否
露律师意见
4 其他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被列为失 是
信被执行人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
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公司累计亏损较大,且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公司偿 债风险较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数据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因聚智未来 2024 年年度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机构无法
对公司商誉期末账面价值、存货的期末账面价值、预付账款的性质、无形资产 的减值情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主办券商无法对上述事项导致的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获取充分材料,同时聚智未来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未能向主办券商提供充分的审核材料,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数据存在重大 错报风险。
3、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律师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补发披露了《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补发)》及《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补发声明》、《关于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未聘请律师见证的提示性公告》。主办券商已多次督促公司按期召 开股东会并及时披露股东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 2024 年 度股东会决议、未聘请律师见证并对 2024 年度股东会出具律师意见等未按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海波,控股股东知弘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情形。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聚智未来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累计亏损较大,且流动负债 大于流动资产,公司偿债风险较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主办券商无法对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获取充分材料,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数据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3、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律师意见,公司存在未按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4、实控人及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可能因财产被执行导致公司 实控人或控股股东变更。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可能对公司经营业务造成 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我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情况。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将继续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经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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