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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5 19:18:21 股吧网页版
聚智未来: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34538 证券简称:聚智未来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聚智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转让持有控股子公司北京尚学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学未来”)90%股权。将 90%股权转让给北京千里眼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上 90%股权交易作价为 1.00 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尚学未来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43,128,890.07
元,净资产为 615,233.72 元,尚学未来期末资产总额为 10,127,738.58 元,净资产为-3,944,181.89 元,分别占 2024 年底合并总资产和净资产的 23.48%和641.09%。本次出售股权占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重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千里眼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福缘门 10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福缘门 10 号

注册资本:1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信息、经济信息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咨询;
家居装饰。

法定代表人:顾西明

控股股东:顾西明

实际控制人:顾西明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关系亲密的家庭成员所控制的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北京尚学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北京尚学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1248473

注册资本: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胥著清

经营范围:教育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会议服务;模型设计;组织体育竞赛;体育表演服务;职业中介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持有 90%股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标的资产产权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和查封、冻结的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购买、出售股权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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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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