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4540 证券简称:众禄基金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4 月 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2 月 2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法院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阙小凤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1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阙小凤与被告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委托合同纠纷,要 求被告支付咨询服务费,被告拒绝支付。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被告向原告支付税后 3,558,761.75 元咨询服务费。
二、本案诉讼费、受理费、律师费由被告负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已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出具的(2024)粤 0303
执保 2437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因(2024)粤 0303 民诉前调 48250 号委托合
同纠纷冻结公司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40000***1401 账户的资金,期限为一年。 以上冻结金额以人民币 3,558,781.75 元为限。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委托律师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反 诉、向公安报案等法律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 失,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告编号:2025-001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2025)粤 0303 民初 8232 号开庭传票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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