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0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作为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众
禄基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
意见发表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后自本报告出具之日,共完成一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行为。
经公司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8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股票 2,056,112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28.30 元,募集资金总额 58,187,969.60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18]D-0007 号)。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收到《关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652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在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后,对于部分募集资金(合计 1541.93 万元)按相关规定对先期投入
到市场营销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
民币 4,538.07 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
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017 年 8 月 14 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网站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 年 9 月 25 日相关议案经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的股票发行将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丽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为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为 78160188000139061,截
至 2018 年 1 月 23 日投资者缴入出资款人民币 58,187,969.60 元。根据《挂牌公
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已建立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战略定位咨询服务费、增加市场营销费用、偿还借款以及经由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合法
用途。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8,219,662.33 元,
募集资金余额 4,538.07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银行结息日新产生的利息收入。
截止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58,187,969.60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389,249.67
减:支付股票发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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