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4546 证券简称:鸿冠信息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鸿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上午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546 鸿冠信息 2025 年 5 月 2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见证。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 1313 号金谷中环大厦 9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工作,其中财务报告部分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5)。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撰写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各项情况,2024 年董事会认真履行职权,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保证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撰写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汇报 2024 年度工作各项情况,公司管理层 2024 年认真履行职权,严格执行各项决议,有效发挥职能,保证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参照公司 2024年运营情况,公司拟定《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鸿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7,175,204.53 元。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8 元(含税),预计分派总额为:6,006,811.16 元。
若股份变动,则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应交税费按《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8 号)执行。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行为规范、勤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