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4548 证券简称:天视文化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天视文化艺术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七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 第七十七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
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所持表决权的 3/4 以上通过。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公告编号:2025-024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以上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天视文化艺术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天视文化艺术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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