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4561 证券简称:磊鑫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深圳市磊鑫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11 月 17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黄泽宏、黄志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名黄泽宏、黄志龙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黄泽宏,男,1986 年出生,中国澳门,无其他国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4
年 3 月至 2005 年 6 月,就职于关耀记(澳门)工程有限公司,任管工;2005 年 7 月至
今,就职于俊龙工程有限公司,任董事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黄志龙,男,200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4 年 9
月至 2025 年 7 月,就职于深圳九紫新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证券助理;2025 年 8 月
至今,就职于深圳市东扬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任机电工程师。
公告编号:2025-027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人员的任命,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经审查上述董事的工作经历及个人能力具备与公司发展相契合的条件,本次董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磊鑫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磊鑫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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