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834562 证券简称:陆海环保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厦门陆海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厦门陆海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3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厦门陆海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陆海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提高资金的调控和使 用水平,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陆海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融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根据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方式、从一定渠道筹集资金的行为,包括债务性融资和本公司权益性融资。
权益性融资是指通过扩大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融资,如发行股票、配股等方式融入资金;债务性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
第四条 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融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公司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公司的统筹安排,合理规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如无偿财务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公司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第五条 融资活动内部控制目标在于:
(一)保证融资活动在发生前必须得到适当的审核;
(二)保证融资业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三)保证利息和股利的正确计提和及时支付;
(四)保证股东权益被合理地确认;
(五)保障公司融资活动整体风险可控。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当对融资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不得依据未经论证的方案开展融资活动。重大融资方案应当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反映风险评估情况。
第七条 公司应当根据融资目标和规划,结合年度全面预算,拟订融资方案,明确筹资用途、规模、结构和方式等相关内容,对融资成本和潜在风险作出充分估计,并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
第八条 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是融资的审批决策机构,在相应的决策权限范围内对公司融资方案予以审批。
第九条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统筹公司融资管理工作,推进、管控融资项目,以及协调重大事项。根据公司年度及中长期融资规划,组织融资管理部门开展权益性融资及发行债券融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形成相关报告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经审议批
准后,由融资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融资方案,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融资项目的整体推进、进度管控及重大事项协调。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为融资活动日常管理部门,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分析公司融资结构,拟定公司年度及中长期融资方案(包括融资额度、融资形式和资金用途等),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
(二)对公司融资活动进行策划、论证与评估;
(三)负责组织实施债务性融资的具体工作;
(四)对公司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保证融资活动安全,正确,合法,有效进行;
(五)做好融资记录与资金管理工作,发挥会计控制的作用。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发展部是管理公司项目投资的职能部门,其根据项目计划提出资金需求,并配合财务部提供融资所需的项目资料。
第十二条 公司其他部门按其职能范围为公司的融资工作提供专业服务。
第三章 融资决策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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