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8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34565 证券简称:特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实际经营需要,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上海众凌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产品,本次交易系偶发性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上海众凌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产品,本次交易系偶发性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合同及实际发生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与会 5名董事中,关联董事徐伟、周建芳回避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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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众凌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 1289 弄 26 号 10 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 1289 弄 26 号 10 层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徐亦可
控股股东:徐亦可
实际控制人:徐亦可
关联关系:股东徐伟、周建芳之子实际控制的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定价情况
(一) 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
合理,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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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也是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具有合法性、公允性。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
合理。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上海
众凌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人民币;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上
海众凌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
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合同及实际发生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交易行为,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
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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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交易不
会使公司的独立性受到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该偶发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六、 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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