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834565 证券简称:特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3,568,1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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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23,646,195.37 元,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5,554,971.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62,122,016.50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24 年第 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568,1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担保、抵押、信用等方式向各有关银行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此次新增后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包含已授信的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之日,授信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额,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贷款利率等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特美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568,1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的注册地址将从“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开源路 5 号”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游经济开发区凤山路 9 号”。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3,568,1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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