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4565 证券简称:特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3 时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565 特美股份 2025 年 9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
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向银行申请新增
2 √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
4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5 √
议案
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6 √
议案
关于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7 √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23,646,195.37 元,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为 185,554,971.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62,122,016.50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85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
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24 年第 8 号)执行。
2、《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担保、抵押、信用
等方式向各有关银行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此次新增后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包含已授信的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之日,授信种类包含但不
限于各类贷款、保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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