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4565 证券简称: 特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注册地址并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条款全文:“股东大会” 原条款全文:“股东会”
原条款全文:“辞职” 原条款全文:“辞任”
原条款全文:“罢免 原条款全文:“解任”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成立的股份 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2 月 18 日,2015 年 8 月由龙游 2 月 18 日,2015 年 8 月由龙游
特美纸制品有限公司以整体变 特美纸制品有限公司以整体变
更的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 更的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
司,在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司,在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住所:龙游县东华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衢州
街道城南工业区开源路 5 号。 市龙游县龙游经济开发区凤山
路 9 号。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人。 担任。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
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
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
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有法律约束力。 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 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
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 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依据本 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依据本
章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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