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34565 证券简称:特美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9 日中午 12:30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565 特美股份 2025 年 12 月 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逐项修订需要提交股东会审
1 √
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第二次利
2 √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关于逐项修订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
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利润分配
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具体修订
情况详见公司在 2025 年 11 月 21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相关治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31至
2025-039)。
2、《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第二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23,646,195.37 元,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为 185,554,971.9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62,122,016.50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
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24 年第 8 号)执行。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合伙企业股东代表凭合伙企业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 书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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