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04
公告编号:2022-040
证券代码:834591 证券简称:华富储能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江苏华富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华富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 日交易
公司股票如下:
交易数量 成交价格(元
交易时间 交易账户 交易方向 交易金额(元)
(股) /股)
深圳市知至
2022-10-20 行机电工程 卖出 35,400 1.86 65,844.00
有限公司
深圳市知至
2022-10-21 行机电工程 卖出 10,000 1.56 15,600.00
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2-040
深圳市知至
2022-10-27 行机电工程 卖出 2,000 2.1 4,200.00
有限公司
深圳市知至
2022-10-28 行机电工程 卖出 10,000 1.99 19,900.00
有限公司
深圳市知至
2022-10-31 行机电工程 卖出 20,000 1.58 31,600.00
有限公司
深圳市知至
2022-11-01 行机电工程 卖出 50,000 1.75 87,500.00
有限公司
深圳市知至
2022-11-02 行机电工程 买入 1,386,377 1.23 1,705,243.71
有限公司
二、本次事件的处理
(一)公司经与上述股东确认,本次短线交易的发生是由于其疏忽了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导致,上述短线交易先卖出后买入,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上述股东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公司已收回。
公告编号:2022-040
(三)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对上述短线交易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华富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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