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7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4593 证券简称:开维信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开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在综合考虑前次回购完成情况、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每股盈利能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回购方式: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2.40 元/股(含 2.4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5,000,000 股,不超过 6,000,00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68%-12.82%,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4,40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4,40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六)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
公告编号:2025-009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的数量或使用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4 年 12 月 20 日开始,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结束,实际回
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000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合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 6,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150%,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100.0000%。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2.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4,400,000.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以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已取消)》(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东莞证券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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