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4594 证券简称:大隆汇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大隆汇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 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大隆汇文化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大隆汇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有关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江苏大隆汇商贸有限公 有关规定,由原江苏大隆汇商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3204007961359629。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聘任产
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 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股。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 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份的凭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任公司集中存管。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现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六条 公司现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52,980,200 股,均为普通股。 52,980,2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52,980,200 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 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别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相同价额。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标明面值,每股人民币 1 元。 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的普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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