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9
江苏大隆汇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0 年 3 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3
第三章股份......4
第一节股份发行......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股份转让......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股东......7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3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4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董事会......20
第一节董事......20
第二节董事会......22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7
第七章监事会......30
第一节监事......30
第二节监事会......31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2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2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4
第九章通知......34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5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减资......35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6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38
第十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39
第十三章附则......4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江苏大隆汇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江苏大隆汇商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名称:江苏大隆汇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常州市怀德北路 73 号;邮政编码:213000。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31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制度,依靠科技进步,自主
创新,开发、生产、销售高技术、高质量等级的绿色、环保、新型健康产品,传承中华健康文化,弘扬诚信重义风尚,努力成为社会尊重、顾客满意的优秀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文化领域内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艺术品的设计、开发、销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策划、组织、推广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示展览服务;电子商务的设计、开发、推广、服务;停车场服务;票务代理;食品的研发、加工、生产(限《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厨房用品、办公用品、电子、五金、交电、百货、皮具、纺织品、普通机械及配件、珠宝首饰、玉器、金银饰品的销售;农副产品的收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茶叶、烟的零售、茶叶的分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股票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