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8
公告编号:2020-030
证券代码:834605 证券简称:鸿晔科技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依据《公司法》和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本次会议已依法提前 20 日通知各位股东。整个会议进行期间,亦维持有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与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足够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按本公司章程及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所允许和指定的形式进行。(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9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编号:2020-030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605 鸿晔科技 2020 年 4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陈利、喻锰秋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春东路 479 号 14 幢 3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对《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议。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以及公司 2019 年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对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的合理预计,编制了 2020 年的财务预算方案。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充分考虑了 2020 年的业务需要。
公告编号:2020-030
(五)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4)、《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0-025)。
(六)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七)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 2020 年 1 月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0]3 号)及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八)审议《关于续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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