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代码:834607 证券简称:祥云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5 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
公告编号:2026-025
案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要求,有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能提高融资效率,且风险可控。我们审阅了本次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提供担保的会议资料和有关文件,我们认为上述预计担保事项系日常经营所需,有助于相关主体获得更多融资授信额度;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上述预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与武汉和越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湖北云翔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乐之乐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云华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中化学五环祥云磷氟新材料(湖北)有限公司、湖北和越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25
六、关于《关于补充确认 2025 年关联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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