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1
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章信息披露
第九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一章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十二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三章修改章程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由老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三路 211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57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如有,下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专业精湛、优质服务。
第十四条 药房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技术咨询与销售;自动化机械电子设备、智能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药房自动化系统软件、自动化药房设备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与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商务咨询;管理咨询;空气净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家用电器、五金制品、电子元件的销售;防护用品的销售;销售办公家具;医院机械设备的安装;空气净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实验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农林开发及树木种植;房屋租赁、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的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不带储存设施经营:票据经营);销售:医疗器械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
认购的股份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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