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17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五月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拉德方斯大厦东楼6层 邮政编码:610042
6/F,EastBuilding,LaDefense,1480NorthTianfuAvenue,High-techZone,Chengdu610042,P.R.China
电话/Tel:(8628)62088000 传真/Fax:(8628)62088111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18】中伦成律(见)字第054504-0002-051501号
致: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5月15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孙方、孟柔蕾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在会议召开前和召开过程中,审查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材料,并对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老肯医疗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18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了《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的议案》、《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2017年度工作报告及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的议案》、《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后发生的关联担保的议案》、《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以及《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17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18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了《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该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公司已于2018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