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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12 17:12:10 股吧网页版
亿华通:关于宋海英等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2



公告编号:2020-045

证券代码:834613 证券简称:亿华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宋海英等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警示函自律监管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宋海英等相关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融一 监函[2020]2 号)

收到日期:2020 年 6 月 11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6 月 1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宋海英,女,1976 年 5 月 27 日出生,时任公司董事、财务总

监兼副总经理。

吴晓核,女,1976 年 12 月 20 日出生,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0-045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股份代持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于 2016

年 4 月进行了一次股票发行,合计向 7 名发行对象发行 1,554,991

股,募集资金 13,994,919 元,发行后股东共计 19 人。本次股票发

行过程中,时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宋海英合计认购 622,222 股股票,其中,17,777 股股票系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晓 核出资并交由宋海英代为认购和持有。时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 副总经理宋海英虽未与吴晓核签署书面股份代持协议,但实质已构 成股份代持行为。

截至目前,前述代持股票已全部清理完毕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时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宋海英违反了《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

则(试行)》(2013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以下简称《发行业务细则》)

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 称《发行规则》)第四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晓核将股票交由他人代持,违反了《业

公告编号:2020-045

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发行业务细则》第三条、《发行规

则》第四条及《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全国股转公司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决定对宋海英、吴晓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 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决定属于自律监管措施,不是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未对 公司的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 收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决定属于自律监管措施,不是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未对 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全国股转公司做出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 定高度重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

公告编号:2020-045

真学习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制度、规则,完善公司治理,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 意识和风险意识,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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