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证券代码:834621 证券简称:润晶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云南润晶工程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3 月 25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5 年 3 月 24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昆明仲裁委员会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云南润晶工程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晶公司、被申请人”)
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收到昆明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邮寄的《昆
明仲裁委员会仲裁应诉通知书》,案号:(2025)昆仲案字第 139 号,《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应诉通知书》,案号:(2025)昆仲案字第 140 号,《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应诉通知书》,案号:(2025)昆仲案字第 141 号,《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应诉通知书》,案号:(2025)昆仲案字第 142 号,要求公司于收到上述 4 个通知书之日起的 15 日内选定仲裁员;同时收到《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举证通知书》,案号:(2025)昆仲案字第 139 号,《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举证通知书》,案号:(2025)昆仲案字第 140 号,《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举证通知书》,案号:(2025)昆仲案字第 141 号,《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举证通知书》,案号:(2025)昆仲案字第 142号,要求于首次开庭前提交上述 4 个案件证据。
仲裁委员会暂未通知上述 4 个案件首次开庭日期。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昆明晟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之泽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云南润晶工程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绍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案件一、云南省镇雄县塘房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2022 年 8 月 11 日,申请人昆明晟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晟景建筑”)与被申请人云南润晶工程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云南镇雄县塘房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劳务合作协议》,约定由申请人负责云南省镇雄县塘房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案涉项目污水处理厂”)的施工作业义务,并约定双方的合作价款为固定单价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人民币4,188,833.45元。合同还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质量要求、竣工验收结算、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
现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申请人认为其实际完成工程产值为 12,522,009.53元,认为润晶公司尚欠付工程款人民币 7,496,849.53 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润晶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7,496,849.53 元,并承担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案件二、云南省镇雄县塘房镇污水管网工程新街区段项目
2022 年 8 月 11 日,申请人晟景建筑与被申请人润晶公司签订《云南镇雄县
塘房镇污水管网工程新街区段劳务合作协议》,约定由申请人负责云南省镇雄县塘房镇污水管网工程新街区段项目(以下简称“案涉项目管网工程新街区段”)的施工作业义务,并约定双方的合作价款为固定单价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11,221,650.23 元。合同还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质量要求、竣工验收结算、违
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
现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申请人认为其实际完成工程产值为 19,669,866.72元,认为润晶公司尚欠付工程款人民币 15,237,648.88 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润晶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15,237,648.88 元,并承担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案件三、云南镇雄县场坝镇污水管网工程(公路重叠部分)工程项目
2022 年 10 月 24 日,申请人晟景建筑与被申请人润晶公司签订《云南镇雄
县场坝镇污水管网工程(公路重叠部分)劳务合作协议》,约定由申请人负责云南镇雄县场坝镇污水管网工程(公路重叠部分)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案涉项目污水管网”)的施工作业义务,并约定双方的合作价款为固定单价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617,239.14 元。合同还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质量要求、竣工验收结算、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
现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申请人认为其实际完成工程产值为 835,913.87 元,认为润晶公司尚欠付工程款人民币 231,002.56 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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