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834623 证券简称:聚海龙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西聚海龙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3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623 聚海龙 2021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山西聚海龙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汇报 2020 年经营工作情况。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编制《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结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三)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对外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内容详见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权益分派。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也为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
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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