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08
山东能源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3日上午9时00分。
预计会期0.50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七)会议地点
济南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港兴一路116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在选出新任董事前,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审议《关于选举杨东廷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杨东廷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东廷为连任董事,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审议《关于选举贺军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贺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贺军为连任董事,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审议《关于选举刘英鸿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刘英鸿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
为连任董事,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审议《关于选举张崇利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张崇利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崇利为选举董事,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审议《关于选举李爽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爽为选举董事,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七)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选出新任监事在股东大会批准前,第一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八)审议《关于选举张晓璐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张晓璐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为止。张晓璐为连任监事,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九)审议《关于选举孙允强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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