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34630 证券简称:新片场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新片场 6 层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尹兴良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管列席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遵照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据《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编制和审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客观、全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
公告编号:2025-018
情况及财务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2025-018)。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任鹏先生对制定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提出如下异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自行判断的标准、种类不明确。同时该豁免制度未说明对董事和董事会的披露是否有影响。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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