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34630 证券简称:新片场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代运营协议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作概况
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片场”或“公司”)拟与北京站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站酷”)签订《业务代运营协议》,公司受托运营站酷的“海洛”业务。详细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最终合同具体条款为准。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签订业务代运营协议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对方的情况
北京站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 26 号院
1 号楼 4 层 503 室,法定代表人为陈翠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110105553076179U。“海洛”业务是站酷公司通过名下“站酷海洛”网站 www.hellorf.com 及 plus.hellorf.com 所经营的业务,主要为正版图片、视频、音乐、字体、IP 等素材代理、销售、授权。
三、合作主要内容
公司受托运营期间,主要运营事项包括:(1)客户的开发与维系;(2)负责销售相关事宜;(3)“海洛”品牌的运营与推广;(4)“站酷海洛”网站www.hellorf.com 及 plus.hellorf.com 的运维支持:(5)其他本协议约定或由双方另行约定的事宜。
四、合作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北京站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对于公司扩大市场份额、
公告编号:2025-041
丰富自身的产品组合、提高整体竞争力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该委托运营业务尚未完成签署,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好相关资源,保证合同的实施执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事前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因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调整或者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站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代运营协议》
2、《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新片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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