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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1 16:21:20 股吧网页版
之维安: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1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834650 证券简称:之维安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1-019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650 之维安 2022 年 1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广福路 99 号 4 栋 7 层 16-1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需要,经与华西证券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华西证券签署《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之日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 告的议案》

公司拟与华西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报告中对公司与华西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事宜进行了说明。

公告编号:2021-019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及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经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公司决定聘请申万宏源为主办券商并进行持续督导,并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拟与其签署《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之日生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工作顺利完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决议之日起至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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