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2
证券代码:834650 证券简称:之维安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成都之维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广福路 99 号 4 栋 7 层 16-18 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黄福建
5.会议主持人:黄福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1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2019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编制完毕,提供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210 万股同意,0 股反对,0 票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2、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编制完毕,提供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210 万股同意,0 股反对,0 票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3、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决议内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并于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 2020〔0059〕号),公司现编制《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提供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210 万股同意,0 股反对,0 票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4、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 2020〔0059〕号),现编制《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供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210 万股同意,0 股反对,0 票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5、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2020 年财务预算方案》已编制完毕,提供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210 万股同意,0 股反对,0 票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6、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决议内容:依据公司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各项财务指标和财务数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总股本 2210 万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共计分配股利 221 万元,本年剩余未分
配利润 178.44 万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2210 万股同意,0 股反对,0 票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 2210 万股同意,0 股反对,0 票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0%。
回避表决情况:无。
8、审议通过《关于推举何泼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2210 万股同意,0 股反对,0 票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回避表决情况:无。
9、审议通过《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拟按照市场价向关联方王馨梅租赁办公场所,相关情况如下:租
赁房屋为二环路西一段 8 号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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