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3
公告编号:2019-026
证券代码:834661 证券简称:天安科技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树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该议案经2019年5
公告编号:2019-026
月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第三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以下简称R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2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均以R日股本数为准。”现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利润分配无法在指定日期前实施完毕,取消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未来公司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择机重新制定权益分派方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3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于2019年7月24日在公司四楼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2月26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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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目录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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