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4
公告编号:2019-030
证券代码:834661 证券简称:天安科技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7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电子邮件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树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3,9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该议案经 2019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8
公告编号:2019-03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第三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以下简称 R 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 2 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均以R 日股本数为准。” 现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利润分配无法在指定日期前实施完毕,取消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未来公司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择机重新制定权益分派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3,98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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