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30 17:54:02 股吧网页版
安特源: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4667 证券简称:安特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安特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的。 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3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议;公司因第(三)项、第(五)项规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按照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
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五)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
或者注销。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无锡安特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13

无锡安特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