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0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第十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辅导机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目 录
序言 ...... 2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3
(一)本期辅导经过描述...... 3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情况...... 3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4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4
(五)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5
(六)辅导对象按规定和辅导协议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5
二、辅导对象的有关情况...... 5
(一)辅导对象主要经营...... 5
(二)辅导对象其他情况...... 6
三、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6
(一)目前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6
(二)辅导对象对整改工作的配合情况...... 6
四、对辅导人员勤勉尽责及辅导效果的自我评估结论...... 7
序言
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瑞能股份”)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进行上市辅导。
2017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上市辅导备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
管局(以下简称“贵局”)受理。
为了促进公司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制度,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中信建投证券针对瑞能股份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辅导计划,由经验丰富的辅导人员组织实施,并向贵局报送了第一期至第九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截至目前,本期(2019 年 9 月至 2019 年 11 月)辅导工作已完成了预定工
作计划,现将有关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汇报,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报告正文。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期辅导经过描述
本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继续按照辅导计划,采用日常交流辅导、中介机构协调会、内部访谈、专题研究和咨询、案例分析、电子邮件、电话答疑等方式对瑞能股份开展了进一步的辅导工作,主要包括: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进行进一步核查和规范;采用现场调查和内部访谈等形式,进一步了解发行人的业务与技术情况,并据此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投资规划提供建议;继续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任职资格、对外投资情况和兼职情况等;继续核查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情况和运行有效性,协助并督促发行人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在辅导过程中,中信建投证券及时传递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动态的信息,并督促辅导对象对于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公司规范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进行自学,以使接受辅导人员及时了解资本市场新变化和国内监管要求。
在充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的基础上,辅导人员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业务与技术、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等情况,并就上述事项与相关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会计师、律师进行了多次专题磋商,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和方案,并督促公司切实落实。
被辅导机构瑞能股份积极配合中信建投证券的辅导工作,按照中信建投证券的要求提供了辅导工作所需要的有关文件资料,对辅导机构进行的必要的、合理的调查予以积极协助。同时,积极配合辅导机构落实辅导计划,对辅导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认真落实。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情况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本期承担辅导工作的人员较上期辅导期间增加一人,辅导小组成员由邱荣辉、徐洋、盛芸阳、刘能清、徐新岳、余翔、陆楠、俞鹏、陈涛等 9 人组成。上述 9 人具体负责瑞能股份本期辅导的各项工作。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北京德恒(深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