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4684 证券简称:聚合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广州聚合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6781238758C。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Pochely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贤堂路 12 号。
邮政编码:51135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970,8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其法定代表人职务自动终止。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营销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主营项目类别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其他合成
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涂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置备于董事会办公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机构”)是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股份时,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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