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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7 16:28:43 股吧网页版
海唐新媒: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7


公告编号:2025-060

证券代码:834687 证券简称:海唐新媒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海唐新媒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北京海唐新媒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应
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公告编号:2025-060

第四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

第六条 公司应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与投资者沟通的有
效渠道。投资者可以通过参加股东会、电子邮件、电话、来访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和交流。

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司应当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之日举办,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用途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当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或者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等。

第七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海唐新媒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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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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