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0
公告编号:2018-045
证券代码:834690 证券简称:捷先数码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年3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81010120180000499,贷款额300万元整,贷款期限自2018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18日止。本次贷款为信用贷款,由关联董事陈健、关联董事邹虹二人提供担保,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相关担保费用。(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8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追认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3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陈健先生、邹虹女士涉及关联事项,需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陈健
公告编号:2018-045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泛海拉菲花园A4栋302房
2.自然人
姓名:邹虹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泛海拉菲花园A4栋302房
(二)关联关系
1.陈健为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
股占0.99%;
2.邹虹为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持
股占65.56%。
3.陈健与邹虹为夫妻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取得的借款提供担保,关联方未收取公司担保费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年3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81010120180000499,贷款额300万元整,贷款期限自2018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18日止。本次贷款为信用贷款,由关联董事陈健、关联董事邹虹二人提供担保,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相关担保费用。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获得贷款,且公司关联方未收取公司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8-045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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