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0
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捷先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0日早上9时3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陈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已事先征得董事被提名人的同意。经核查,陈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审议《关于选举张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已事先征得董事被提名人的同意。经核查,张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审议《关于选举侯立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侯立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已事先征得董事被提名人的同意。经核查,侯立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邹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已事先征得董事被提名人的同意。经核查,邹虹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审议《关于选举吴仲贤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吴仲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已事先征得董事被提名人的同意。经核查,吴仲贤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审议《关于选举罗杰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任期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本届监事会同意提名罗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参加监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监事会已事先征得监事被提名人的同意。经核查,罗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审议《关于选举邹德广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任期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本届监事会同意提名邹德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参加监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监事会已事先征得监事被提名人的同意。经核查,邹德广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八)审议《追认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同,合同编号:81010120180000499,贷款额300万元整,贷款期限自2018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18日止。本次贷款为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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