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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10 21:10:15 股吧网页版
鑫固环保:关联担保公告(补发)

公告日期:2020-04-10


证券代码:834691 证券简称:鑫固环保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担保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8 日与刘清坤签订了《借款合同
补充协议(一)》,合同约定将双方于 2018 年签订的原《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
展期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并在原《借款合同》的基础上追加借款 500 万元,追
加借款的还款日期亦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一)》约定:自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借款合同》尚未支付的利息,不再支付,变更为无息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企业发展,公司按照《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二》约定向刘清坤授予期权。刘清坤指定的第三方主体与公司另行签订《咨询服务协议》,约定战略合作内容及合作模式。《咨询服务协议》若未与补充协议一和二同时签署或签署后未按约定执行,刘清坤有权按原《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公司按原借款和追加借款累计总借款金额月利率 1.5%实际支付借款利息及违约金。

公司与刘清坤于 2019 年 4 月 8 日签订《咨询服务协议》,刘清坤向公司提供
与企业经营相关的融资服务、战略咨询、技术咨询、业务推广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融资咨询服务;2)对公司拟采用的融资方案提供分析建议;3)协助或指导公司准备融资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4)为公司寻找上下游产业资源,促进资源整合;5)为公司寻找融资方,解决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资金困难;6)其他与融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上述《咨询服务协议》与补充协议(一)、(二)同时签署并按约定执行,因此原借款及上述追加借款变更为无息借款。

此笔借款仍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市鑫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萧县沃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杨道顺、实
际控制人兼董事魏训法、实际控制人兼监事会主席李加玉、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马丽涛、实际控制人郑忠民、股东徐州信必成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杨道顺和张程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东徐州信必成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质押给刘清坤作为《借款合同》和补充协议追加借款的担保,质押期限为全部借款到期之日起 3 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
认向刘清坤先生追加 500 万借款暨关联担保》议案,因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徐州信必成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住所:铜山区天津路东、海河路北

注册地址:铜山区天津路东、海河路北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道顺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化工技术配方咨询;建材产品工艺咨询。
关联关系:徐州信必成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383.60万股,股权比例为 18.56%,为公司在册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道顺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2. 自然人

姓名:杨道顺

住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绿郡小区 17 号楼 2 单元 xxx 室

关联关系:杨道顺持有公司股份 434.40 万股,股权比例为 21.02%,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

3. 自然人

姓名:李加玉

住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火花村 1 组 xxx 号

关联关系:李加玉持有公司 357.60 万股,股权比例为 17.30%,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兼监事会主席。

4. 自然人

姓名:魏训法

住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康居小区 G6 号楼 3 单元 xxx 室

关联关系:魏训法持有公司股份 286 万股,股权比例为 13.84%,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兼董事。

5. 自然人

姓名:马丽涛

住所:河北省藁城市健康路 50 号 3 栋 2 单元 xxx 室

关联关系:马丽涛持有公司股份 143.20 万股,股权比例为 6.93%,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兼董事。

6. 自然人

姓名:郑忠民

住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北路 369 号 14 栋 xxx 室

关联关系:郑忠民持有公司股份 143.20 万股,股权比例为 6.93%,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

7. 自然人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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