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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4 17:24:30 股吧网页版
鑫固环保:2019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告编号:2020-013

证券代码:834691 证券简称:鑫固环保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其他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复工时间有所延迟,部分财务人员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到岗配合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公司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所在地为本次疫情较为严重的河南省,受当地疫情防控对人员流动的限制,审计人员无法按时进场。另外,部分客户、供应商复工时间也受到各地防疫政策影响不同程度推迟,导致公司的审计询证函回函进度受到影响。

综上所述,为确保信息披露数据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提高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质量,公司拟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0 年 5 月 29 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复工前已为远程审计提供了相关电子资料,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已进场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公司将继续全力配合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努力推进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会计师事务所预计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前完成 2019 年财

公告编号:2020-013

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预计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完成年报编制工作,2020 年 5 月 29 日
披露 2019 年年报。
二、 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因素消
除后两个月内,公司应当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原则上不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如
公司不能按照上述规定及时履行 2019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义务,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转让及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刘凯 联系电话:0516-66658797 邮箱:liukai@ah-singular.com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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