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4701 证券简称:鑫考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鑫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701 鑫考股份 2025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履职情况进行回顾与总结。
(二)审议《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对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回顾与总结。
(三)审议《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审议《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0)。
(七)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从公司实际出发,公司拟不对 2024 年利润进行分配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九)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审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告编号:2025-025)。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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