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2
证券代码:834705 证券简称:联力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 9 时。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705 联力股份 2021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两位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无锡市金山北四支路 11-5 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1-012)及《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3)。
(四)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状况,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1)020049)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中审亚太审字(2021)020049-1号)《关于对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有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六)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状况以及对 2021 年度的预计,审议了 2021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详见 2021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的《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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