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国泰君安”)作为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力股份”)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公司其他可能导致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是
2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
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工作,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 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中审亚太审字(2021)第 020049 号)及关于对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 项说明(中审亚太审字(2021)第 020049-1 号)。
审计报告中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
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 2、2 所述联力股份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840,792.72 元,未弥补亏损约占实收资本的 87.71%。 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联力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联力股份公司已拟定如财务报表附注 2.2 所述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 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落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 附注 12.2 描述了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联力 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对公司的控制权可能会造成影响,实际控制人存在变 动的风险。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注:审计报告中无锡联力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联力股份公司”)。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
额为-11,840,792.72 元,未弥补亏损占实收资本 87.71%。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
院”)传票,股东陈忠胜与联力股份存在民间借贷纠纷,截至目前相关诉讼尚
未开庭。法院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出具编号为(2021)苏 0213 民初 3156 号的
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对公司的银行存款 420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 的财产。
二、 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带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段落及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均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公司 2020 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 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同时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所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针对重大未决诉讼,公司存在全部银行账户被冻结,或其他资产被查封、 扣押风险,对生产经营将产生重大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国泰君安作为联力股份的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信息披 露,后续将积极跟进了解公司上述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该等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1)鉴于公司未弥补亏损占实收股本总额的87.71%,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生产经营造成 影响以及可能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变动的风
险。
(3)公司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可能导致重大经营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无锡联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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